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,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文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公告,现将“大安市石油配件厂机械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”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大安市石油配件厂机械加工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吉林省大安市临江街157号
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7000m2,年生产喷砂器500台、泄油器500台、压裂封隔器300台、抽油泵防砂器100台、防冻放气阀500台、油管提升短节1000台、油管短节3000台。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(见附件)
公示期:2024年1月22日-2024年2月21日
公示期间: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