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城市东风酒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)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公示要求。
2024年12月31日,建设单位白城市东风酒厂现场组织召开了《白城市东风酒厂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,验收人员一致同意《白城市东风酒厂建设项目》通过验收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白城市东风酒厂建设项目
二、建设地点: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
三、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四、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
五、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王先生 联系方式:******
白城市东风酒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