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发改价格〔2025〕219号
******改革局:
******************管理************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:
******中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870元/生/学期。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,按财政补贴标准相应减收。
************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粤发改规〔2025〕1号)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,学费的收取遵循“新生新办法、老生老办法”的原则,对同一年级的新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。
******学校做好收费公示,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
此复
******改革局
2025年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