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小学至五一路段)、和平路(哈大铁路至金风路路段)市政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
工程编号
210101tp******3
工程名称
******小学至五一路段)、和平路(哈大铁路至金风路路段)市政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
标段编号
210101tp************
标段名称
******小学至五一路段)、和平路(哈大铁路至金风路路段)市政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
建设单位
******有限公司
填报单位
******有限公司
工程类别
设计
招标方式
公开招标
公示开始时间
2024年09月20日
公示结束时间
2024年09月23日
项目所在区域
辽宁省·大连市·金州区
建设地点
******街道。
拟中标单位信息
单位名称
项目负责人
注册资格
证书编号
投标报价
工程工期
质量要求
企业资质
评审得分
******有限公司
蔡文
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
鲁************
-23.000000%
20日历天
合格
市政(燃气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)行业甲级
89.7
中标候选人情况
候选人排序
第一名
第二名
单位名称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项目负责人
蔡文
吴殿臣
注册资格
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
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
证书编号
鲁************
工字2652号
投标报价
-23.000000%
-22.000000%
工程工期
20日历天
20日历天
质量要求
合格
合格
企业资质
市政(燃气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)行业甲级
市政(燃气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)行业甲级
评审得分
89.7
83.0
企业业绩
投标人告知承诺函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
******有限公司。投标报价:依据《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关于发布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******有限公司。投标报价:依据《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关于发布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2]10号)(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)下浮22%。
废标情况
废标单位
废标原因
报价修正
修正内容
报价修正情况
异议投诉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:
1.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:******:8022/tpbidder
2.在【业务管理】模块找到【投诉异议】菜单
3.异议提出:选择【异议】模块后【新增异议】
4.投诉提出:选择【投诉】模块后【新增投诉】
工程编号
210101tp******3
工程名称
******小学至五一路段)、和平路(哈大铁路至金风路路段)市政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
标段编号
210101tp************
标段名称
******小学至五一路段)、和平路(哈大铁路至金风路路段)市政配套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
建设单位
******有限公司
填报单位
******有限公司
工程类别
设计
招标方式
公开招标
公示开始时间
2024年09月20日
公示结束时间
2024年09月23日
项目所在区域
辽宁省·大连市·金州区
建设地点
******街道。
拟中标单位信息
单位名称
项目负责人
注册资格
证书编号
投标报价
工程工期
质量要求
企业资质
评审得分
******有限公司
蔡文
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
鲁************
-23.000000%
20日历天
合格
市政(燃气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)行业甲级
89.7
中标候选人情况
候选人排序
第一名
第二名
单位名称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项目负责人
蔡文
吴殿臣
注册资格
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
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
证书编号
鲁************
工字2652号
投标报价
-23.000000%
-22.000000%
工程工期
20日历天
20日历天
质量要求
合格
合格
企业资质
市政(燃气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)行业甲级
市政(燃气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)行业甲级
评审得分
89.7
83.0
企业业绩
投标人告知承诺函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
******有限公司。投标报价:依据《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关于发布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******有限公司。投标报价:依据《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关于发布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2]10号)(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)下浮22%。
废标情况
废标单位
废标原因
报价修正
修正内容
报价修正情况
异议投诉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:
1.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:******:8022/tpbidder
2.在【业务管理】模块找到【投诉异议】菜单
3.异议提出:选择【异议】模块后【新增异议】
4.投诉提出:选择【投诉】模块后【新增投诉】